1. 第一部保密法,保密法中的上下级有别是什么意思?
保密法中的上下级有别是指在保密工作中,上级机关或者领导对下级机关或者个人有保密指示权力,下级机关或者个人则有保密执行责任和义务。
上级机关或者领导负责对下级机关或者个人进行保密教育、指导和检查,下级机关或者个人必须严格遵守上级机关或者领导的保密指示和要求,保护涉密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这种上下级有别的保密制度能够有效地保护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2. 我国第一部秘密保护法?
《保密法》的前身是《保守国家机密暂行条例》。
我国第一部保密法颁布于1951年六月八日,由周恩来总理发布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令,公布实施。
1951年6月8日,周恩来总理签署中央人民政府政秘字377号命令,公布施行《保守国家机密暂行条例》。该条例框定的国家秘密共17个方面。但实际工作中国家秘密范围甚广,凡未公开的信息都被视为国家秘密,公开交流的信息比较少。
3. 保密法制的功能包括哪些?
保密法制的功能包括规范功能、引导功能和制裁功能。
保密工作应当坚持最小化、全程化、精准化、自主化、法制化原则。
保密法制的核心价值是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在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我国保密法制建设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已取得显著成绩,为推进保密依法行政奠定了坚实基础。
4. 新保密法规定了那些法律责任?
审计署作为国家机关,可以依照保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在其机构内设置保密部门,依法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范围,对其业务领域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设定国家秘密,对于超过自己设置职权的高等级密级,应该依法呈报上级保密部门设定。
5. 为什么学习保密法和人人遵守保密法?
《保密法》是保护国家秘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打击泄露、窃取国家秘密犯罪行为的法律武器。遵守保密法可以避免泄露国家秘密,防止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犯罪活动出现。
《保密法》是各机关、单位和全体公民保守国家秘密的行为准则。遵守《保密法》,可以使全体公民,特别是国家工作人员逐步增强保密责任感,增强敌情观念、保密观念、纪律观念、法制观念,从而逐步形成自觉保守国家秘密的良好社会风尚。
6. 保密法实施时间第一部发布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于1988年9月5日颁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三十五条本法自1989年5月1日起施行。1951年6月公布的《保守国家机密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1988版)现已失效。
7. 保密法取消了什么的定向保密?
1.新修订的保密法从行政层级和密级两方面对定密权做了限定,不再授予县级机关定密权,取消了设区的市、自治州一级机关绝密级定密权。
2.法律依据
第十三条 确定国家秘密的密级,应当遵守定密权限。
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设区的市、自治州一级的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具体的定密权限、授权范围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机关、单位执行上级确定的国家秘密事项,需要定密的,根据所执行的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确定。下级机关、单位认为本机关、本单位产生的有关定密事项属于上级机关、单位的定密权限,应当先行采取保密措施,并立即报请上级机关、单位确定;没有上级机关、单位的,应当立即提请有相应定密权限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